这个按目前的市价算
结婚后,离婚前的投资行为是你们双方共同答应的,即使没说什么,也可以认定为口头答应.如果不答应就不会给你了,
另外即使是结婚前就给了你,严格来讲自从你们结婚之日起的投资行为都算是共同行为,也应该按当时的市值来算.如果当时还是盈利的,是结婚后亏损的钱,那么这属于共同风险应该共同承担.
道理一样,假如到目前为止,你们的账户是获利巨大,反过来资产也是共同盈利.
不过有一点,初始资金看你们是什么比例,如果都是她的,那现在这些钱也全部都归属她.你不需要承担这方面的赔偿.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她婚前20万元属于她的个人财产,投入你的股票账户,是委托你进行理财的法律形式;她是委托人,你是受托人,委托事项是你代其进行理财。
根据法律规定,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均有委托人承担;只要你进行股票操作时,进行了审慎的注意义务,不存在故意或者恶意贬损其股票价值的行为;对于股票的亏损,你就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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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有证明是在婚前转了20万给你的股票帐户 就相当于在你们结婚前 你向她借款了20万
是私人行为 而且操作由你个人进行操作 损失就是你自己承担
如果你有证明是她愿意让你帮她投资的 你只是代理人 那损失就得她自己承担
说简单点:是借款 还是她自愿投资的
1、婚前女方投入的股票资金损失了,离婚时该股票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不用分割。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侵害的是现存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如果是以2个人的名义代的款,双方都要负责的.如果婚前是以一个人的名义贷的款,就只要一个人负责.如果是婚姻期间贷的款,只要是女方同意贷款的,那么女方也要负责的,如果女方不同意贷款,就不用负责. 目前在国内私募网站中私募排排网是比较好的|好买网比较倾向于公募基金|然后提供一站式高净值服务又有私募等等讯息的目前就只有金杉财富网了|希望答案对你有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