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记载的是房屋所有权,没有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权得方式;土地证才是记载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扩展资料: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央视: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 不塌就一直归产权人
逐一回答你的问题,呵呵~ 第一,定义说明一下:划拨土地是指国土资源局里并没有将此地块卖给开发商或企业,只是国家由于某种原因将此地块无偿给某企业或单位使用,一旦国家需要征用此地块,土地使用者需要无偿将此地块交还给国家,但个人或企业所有的地面附属物国家会给予补偿,但金额相比较出让性质的土地会少很多,如果用来自住则不受任何影响。第二,如果拆迁或者赔偿,国家规定划拨性质的土地确实比出让或转让性质的土地给予的补偿标准低一些,但是现在国家新出台了拆迁补偿法,规定:不经过业主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拆迁,也就是说,只要您不同意拆迁,天王老子也没权利动您的房子,(只要在拆迁时您要的价码不太离谱,拆迁房会答应您的条件的,这个时候谁还管什么土地性质?,您说呢。第三,您的房子可以卖,但是跟厨房或者转让性质的土地不同的是,在前者的所有缴纳税费的基础上,您房产的下家,也就是买受人要多交一部分的土地出让金,这个出让金各省市不同,例如我们安徽省就是总房款的1%。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呵呵~ famzjotiad
看你是哪个城市,有的城市是有两本证的,一个国土证和房产证,有的城市是合二为一
如果你是在城市居住,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你所拥有的房屋是永久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只有七十年,但是七十年过后可以自动续期,并且不需要另外交纳费用,这一点你可以放心。至于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开发商在审批土地时和国土资源局通过合同签订的,一般作为住宅是属于商业住房用地,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商品房,但是如果你要更改土地使用方式,必须去国土局进行申请。房产证上所显示的紧紧是你拥有该房屋,对于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方式其实跟你没关系,再说法律也有规定,是不需要写上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