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著作权登记可以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
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从作品完成之日就自动产生,毋需经过登记程序。
2、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著作权属的有力证明。在网络时代,信息复制和传播的速度非常之快,著作权人对复制和传播媒体的控制有难度。作品一旦经过多个渠道广泛流传,要证明原始作者的身份就有一定困难,因此,主动申请著作权登记是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的好办法。
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的规定,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指“身份证、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著作权权属证明指“有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创作手稿等”,实务上著作权权属证明主要是指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国家机关的登记材料。
扩展资料:
1、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
2、以加著作权标记为取得著作权条件,此外,无需再履行其他手续。这是一种有条件的自动保护办法。《世界版权公约》也认可这种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著作权
著作权权属证明指一切能够证明著作权归属的证明材料。但实务上著作权权属证明主要是指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国家机关的登记材料。
提供著作权权属证明,证明效力最高的一般是各级版权局办法的著作权登记证书,除非有确切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除此之外的证据如果能充分提交,也可以证明著作权的权属。但这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因为作品的形式不同,证明方法也不同。比如摄影作品用底片或者数码摄影的原文件。文字作品用手稿等等。
权属证明要说明权利渠道方式和权利范围
1.权利取得方式:
选择著作权人取得权利的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软件著作权是通过继受取得的,从下列方式之一中选择填写:
a.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为著作权转让合同;
b.继承,指根据继承法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中财产权利,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
c.承受:是指享有原著作权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情况,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企业变更证明及其他证明(合同、债权人会议决定和清算组织公告等;该申请软件已作过著作权登记的,填写原登记号;原登记事项作过变更或补充登记的,填写变更或补充证明编号。
2.权利范围:
选择著作权人享有权利的范围包括下述情况之一:
a.全部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所有权利,且没有任何限制;
b.部分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一项或者多项权利,并需要注明具体的权项。
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
法人作品是指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在以下两类中选择:公民享有著作权;公民享有署名权,单位享有其他著作权。
1、著作权人的身份和权属证明
200年12月19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根据《解释》的规定,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指“身份证、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著作权权属证明指“有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创作手稿等”。
根据上述规定,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著作权属的有力证明,虽然著作权属从作品完成之日就自动产生,毋需经过登记程序,但在网络时代,信息复制和传播的速度非常之快,著作权人对复制和传播媒体的控制有难度。作品一旦经过多个渠道广泛流传,要证明原始作者的身份就有一定困难,因此,主动申请著作权登记是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的好办法。
2、举证规则
在“陈卫华诉成都电脑商情报”一案中,原告没有进行著作权登记,于是采用了“排除法”来证明自己的著作权人身份:即从登录密码、对主页进行操作等有关证据推出作者“无方”只能是原告陈卫华,而不是其他任何人。这种方法虽然并不十分科学,无法排除黑客技术等例外情况,但在目前第三方身份验证机制并不健全和未被广泛采用的情况下,作为一种无奈的现实选择,此种做法可资借鉴。
当然,著作权人也可与网络服务商达成协议,在网络服务商处留下真实姓名、IP地址或者是以真实姓名为基础开设的上网帐号等,均可有力证明自己就是虚拟空间中的著作权人身份。根据《解释》的规定,这应当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义务。
建议;1. 就你的著作申请著作权,并登记在案. 2. 到法院公证. 3. 到律师楼去,将你的著作以律师楼的名义告知运营商及你本人,确认著作的归属.
如何证明著作权是自己的,最好的三个方法,学会你将终身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