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十四条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和工商的老爷们好好磋商哈争取罚个1000-2000元告诉他们不要罚款单!
楼上说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是不恰当的。
楼主说的这种情况是超越经营范围,
不是无照经营。
不知道楼主是领取的有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还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又或者是《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不同的类型的营业执照,
处罚幅度也不一样。
1、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2、如果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必须先责令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才能罚款。
3、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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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补充说明一下情况,
要不然没办法给你正确的答案
据业务量,好好做工商工作,力争少罚款,没有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