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已经有30天了,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子算是违法的吗?

2024-11-29 06: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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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试用期已经有30天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规定的,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自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分析
试用期已经有30天了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这是属于违法的操作,因为劳动者在进入公司那一天起就已经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也必在要与劳动者签订,而且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员工工资80%,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是受到劳动法保护的。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2: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何思佳律师答复: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试用期30天的话,应当属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这样来看其实还没有违法的。但是,进入下个月以后,在第二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仍不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就违法。那么您可以自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但是需要提醒您的是:第一,从证据角度上说,您需要保留一些证明您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服、签到表、工资表等;第二,您如果想要主张权利的话建议您在决定离开公司的时候考虑,毕竟一旦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那么就很有可能无法在该用人单位继续工作。

回答3:

不违法。超过一个月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法。

回答4: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超过一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答5:

当然算违法了,应该在上班时就签订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