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时户口福州,两年后退伍户口落户平潭优先吗?

2025-04-14 13: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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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十条 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另外平潭相关规定如下:
1、原户口在本辖区的复员退伍军人落户,凭复员、退伍军人申报户口介绍信、《户口簿》(与注销户口时住址有变动的,经查询人口信息系统无信息的,需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入伍时注销户口证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2、原户口不在本市区、县(市)的复员退伍军人投靠本市区、县(市)直系亲属落户,凭市、县(市)公安局签章的复员、退伍军人申报户口介绍信、《身份证》或部队出具身份证号证明、《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