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个人账户里的月是根据其缴纳的医保费用按一定比例计提的,其中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0%左右,按参保人员不同的年龄段分比例分别记入个人帐户。如果是职工医保按月缴纳医保费用,则按月累计;如果以年度缴纳,按年度入账积累。
根据《无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0%左右,按参保人员不同的年龄段分比例分别记入个人帐户,并对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十二条记入个人帐户资金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保证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实行记入个人帐户资金最低保障标准。
扩展资料:
《无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统筹基金支付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不同的支付段,确定不同的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和个人自付比例,并对退休人员的自付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第三十条个人帐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和住院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1、在职人员
在职人员年个人医疗账户注资比例:45周岁以下3%,45周岁(含)以上3.5%。增资基数按照养老保险缴费业务年度即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的缴费确定。
注:以下举例中系数3%为45周岁以下(出生期在1973年1月1日及以后)的注资比例,系数3.5%为45周岁及以上(出生期在1972年12月31日及之前)的注资比例。
注资金额=12个月缴费基数合计×3%(或3.5%)。
2、企业退休人员
企业退休人员年个人医疗账户注资比例为7%。按2017年养老金发放总额(不包括代发项目和生活费补贴)×7%=注资金额。
3、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
灵活就业人员年个人医疗账户注资比例:45周岁以下3%,45周岁(含)以上3.5%。增资基数按照养老保险缴费业务年度即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的缴费确定。
注资金额=12个月缴费基数合计×3%(或3.5%)。
扩展资料: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0万元。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在此基础上增加5万元;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以上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报销比例及标准、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如下:
1、个人负担在2.1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的,按50%予以补助;
2、个人负担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的,按60%予以补助;
3、个人负担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无锡医保报销政策解读
个人医疗帐户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确定不同的划入比例:35周岁及其以下者,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划入;36周岁至45周岁者,按本人缴费工资的5%划入;
46周岁及其以上者,按本人缴费工资的6%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退休金的7%划入。 如果当年用不了是可以结转下年的。
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按规定划转记入的部分;挂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从非在职人员中招收的聘用制干部,按缴费基数的11%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当年储存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参保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帐户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小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大部分划入统筹基金账户,用于医保患者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其中,用人单位统一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缴纳。
个人医疗帐户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确定不同的划入比例:35周岁及其以下者,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划入;36周岁至45周岁者,按本人缴费工资的5%划入;46周岁及其以上者,按本人缴费工资的6%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退休金的7%划入。 如果当年用不了是可以结转下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