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 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但不得反诉,因为反诉适用于民事诉讼。对于诬告陷害他人的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节追究诬告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诬告陷害罪的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犯诬告陷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告,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