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以矿产开发所引起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为主要评价因素,着重考虑这些因素对矿山环境地质的影响程度,包括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发育数量、发育规模、分布密度、危害程度以及被破坏地质环境恢复的难易程度等。
2)同时考虑这些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发生时所处的区域自然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环境地质背景条件以及矿产开发密度、开采的方式等矿山开采条件,以及人口密度、经济地位等人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