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觉得曹丕和王昭君这两件事情根本就不能放在一起相提并论,因为他们两个的性质完全不同。
曹丕这样做完全是败坏了伦理道德,娶了自己父亲的妻子,这实在是令人无法想象,而且在那个时期这种行为也是遭到很多人唾弃的,尤其是在后期伦理道德十分严格的情况下 这种行为,真的是令人觉得非常恶心。
因为毕竟是一个男权社会,曹丕娶妻完全是自己的主观,是因为是自己的道德素质问题,我觉得和王昭君嫁儿的性质完全不一样。
因为咱们都知道王昭君是为了和亲才会出塞,她本质上是肯定不愿意再嫁给他丈夫的儿子,但是没有办法,她本身只是一个弱女子,他不管做什么,也只能像芦苇一样随风漂流吧。
所以大家对王昭君只有同情而没有怨气,因为这件事情主观上就不知他造成了,他只是一个受害者而已,但是逃避这种行为完全不一样,这一切的伦理败坏的原因都是逃避他个人主观意愿造成的,和别人也没有关系,所以这才造成了对他的唾弃。
而大家只会对王昭君十分的心疼,年纪轻轻就出使边关,为了国家的和平,将国家的安定的重任放在一个弱女子的身上,实在是令人痛惜不已,但是逃避这种为了自己的享乐就做出这种厚颜无耻的事情,只能让很多人感到唾弃。
这就是两者的不同,在让一些不明就已的人看起来好像都差不多,其实差别还是很大的。
对于当时的社会状况来讲的话是道德的败坏,性质不同。
因为他们的方法不同,给后人的感觉也不同。
因为他们两个人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出发点和目的是各不相同的,所以结果肯定是不同的。
道德败坏,不值得让人赞扬。两人不同给人的感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