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银行贷款担保人,最近收到法院传票,请问,该用什么方式证明自己清白?

2024-11-29 08: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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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别担心,你不应承担责任。
1、如作为担保人,银行方面应当审查签署担保文件的人是否是你本人,如果不是你本人,那么应当审查是否有你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担保文件(如担保函、担保合同等)或授权委托书不是你的签名,那么意味着这些担保合同、担保文件对你没有约束力,法院不会判决你承担责任。
2、具体应对方式:你应积极到法院领取有关法律文书,同时特别注意请求法官准许你复印原告方提供的证据,然后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相关文件材料上关于你的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论证实文件上签名与你实际签名不一致,那么你就不应承担责任。
3、另外,此案可能涉嫌金融诈骗,你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受理后,法院的诉讼程序就会中止,待刑事案件处理后,相关案件事实自然清楚。
你的身份证丢失,他人拿到你的身份证并不意味着得到你的委托和授权

回答2:

拿出你当时挂失身份证声明的那张报纸,再确定你合同上的签字不是你本人签的

回答3:

1、冒用你身份证的人肯定以你的名字有签字、盖章、手印之类的签章,可申请笔迹鉴定;
2、其次,银行未能仔细核实你的身份,肯定也有工作失误;
3、银行贷款好像是不能用个人信用担保的,你确定你陈述的是全部真实情况?不是冒用你把你的某些财产设定了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