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得/古原草/送别 赋得:凡是指定、限定的诗题例在题目上加“赋得”二字。这种作法起源于“应制诗”,后来广泛用于科举“试帖诗”。此诗为作者准备科举考试而拟题的习作,所以也加了“赋得”二字。
作者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谷,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赋得古原草送别》作于公元788年(唐德宗贞元三年),作者当时实龄十六岁。此诗是应考习作,按科考规矩,凡限定的诗题,题目前必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诗相似。
这首诗是作者少年时代的作品,也是当时传诵的名篇。全诗结构严紧,格调清新,通过对荒原野草的赞颂,反映了作者积极进取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