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堡是一家大型中国房地产开发商,规模较大,相对靠谱。
海伦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海伦堡”)是一家全国布局的中国房地产开发商,中国房地产50强企业。
海伦堡成立于1998年,自成立以来,秉承全国布局、区域深耕战略,版图覆盖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京津冀地区、华西地区及华中地区的13个省及直辖市的41个城市,涵盖住宅物业、商业物业和创意科技园三大主营业务。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共拥有158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的项目,为超60万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美好生活居所及服务。
扩展资料
海伦堡基于对人居的洞察与探索,2018年海伦堡在 “健康+居住体系”基础上,持续进行产品迭代,打造全新的居住体系“健康+2.0”,重新定义健康智慧的美好生活。
业务发展的同时,海伦堡以“兴学助教、扶贫济困、扶老助残、赈灾救助”为宗旨,现已成功开展海伦善筑、海伦骄子、海伦善行、海伦行动四大类型的公益慈善事业。
参考资料来源:海伦堡-公司简介
黑心开发商:海伦堡地产,海伦堡爱me城市补丁满天飞!!!
尊敬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领导,
您们好!
文章来源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73/36/97/3_1.html
http://huizhou.house.ifeng.com/column/news/dingzifang09 这最能说明问题,好好看看
购房“陷阱”全知道:
一拨又一拨的购房热,使有的买家往往失去理智,不自觉地钻进了不法房地产商设置的各种陷阱。虚假广告、面积缩水、延期交房、拖延办证等让购房人吃亏上当的事屡屡发生,从而引发大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方面的纠纷。那么,在实践中,有哪些需要购房人在买房时加以警惕的陷阱?
广告陷阱
为了卖掉房子,有的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景观、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作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不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
发生争议、对簿公堂时,法官一般会以合同条款作为依据判断是非曲直,而不完全看广告。
销售陷阱
国人买东西向来有跟风凑热闹的从众心理,一听说哪个楼盘观者如潮,那些想买房的人便跃跃欲试了。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盲从心理,有的开发商就给买房人设下了陷阱:
其一,以小利诱之,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那些买房人自然有吸引力。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然而,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这样,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
其二,制造假象,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开发商的做法是推出预售房屋总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并且对所推出的单元进行精心搭配。通常是拣最差的户型和楼层先出手,这样一方面可声称那些好的单元已经“名花有主”,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这些“丑女”到最后“待字闺中”。当然,这其中也要混杂一些好房型,否则会造成目标客户的流失。
在价格的制定上,则会根据前期所推单元的销售情况,对其余单元的定价进行调整。一般而言,刚开始销售(开盘)时,开发商往往会把价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谓的“最低价”(通常是该楼盘楼层、朝向最差的一间)来吸引客户,而一旦有客户来购房,那个“最低价”也就不翼而飞了。在实践中我们会看到,只要销售现场布置以及广告炒作成功,价格都会节节升高。
其三,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为了制造一种销售兴旺的假象,开发商(售楼人员)往往会找来一些亲戚、朋友到销售现场做“托儿”,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伪装得一片红(红色标识代表已售单元),让人觉得楼盘好卖、销售兴旺,从而引发客户的购买欲望。
其四,设置定金陷阱。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旦客户看中某种户型、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售楼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别人就会买走,要求客户马上交付定金。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定金,售楼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500到1000元的“小定”,签订认购协议书,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定”。而一旦客户把“大定”也交了,售楼人员也就完成了把客户套住的任务。因为,我们看到的认购协议书经常会有这样的条款:“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有许多客户在签署认购协议书后,经过再三考虑不想购买已经认购的房子,但为了避免定金的损失,就会签署自己并不愿意签的合同,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
“五证”陷阱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售楼人员往往会先要求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合同,而客户一旦交完定金或购房款,再有什么问题,开发商(售楼人员)便会即刻变脸,客户再也见不到售楼人员在推销房屋时那充满春意的笑脸。
合同条款陷阱
客户决定购房了,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前不久我们从报上看到过这样的案例: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或者在不能按时办理好时,干脆让购房人退房。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
特别提醒您:
为避免购房人吃亏上当,建议您防止陷阱的对策如下:
第一,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对于购房人来说,挑选所购房屋的位置和压低价格固然重要,但我们认为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尚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中,陷阱无处不在。因此,学习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向专业人士(特别是专业律师)咨询、了解有关购房方面的法规、知识是十分必要的,唯此,才有可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在交易过程中始终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交易是一个法律原则。目前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售楼人员)处在强势地位,与购房者之间信息极不对称,存在开发商(售楼人员)做霸王买卖的现象。为此,消费者要摆正心态,购房时要把问题搞清、搞细,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约定不明确、不满意的,就坚决不签,坚决不买;该坚持的原则就一定要坚持,不要图一时之快,随便妥协,从而给自己带来无穷的烦恼和巨大经济损失。
再次,要认真签约,保留好证据。在购房过程中,不要轻信一些开发商(售楼人员)的花言巧语。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审查每一个条款,把相关问题问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诺,和双方业已形成的协议内容,务必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以免日后空口无凭。收楼时和入住后,一旦发现问题,应保存好各种证据,必要时对相关事实可以通过办理公证的方式保留证据,以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
最后,要学会依靠专业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房屋买卖不同于一般消费,涉及工程、质量、合同、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比较复杂。购房人即使经多方考察,一般也很难通过个人的努力搞清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如果发生了对您不利的事情,或者您预料到风险可能到来时,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应及时和该领域专业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机构、维权组织取得联系,以求得帮助。
就我自己的亲身感受来说,海伦堡地产的口碑是很好的。昨年我买房的时候,做了不少的功课,也向别人询问了不少的意见,很多朋友都很真挚地向我安利了海伦堡地产,说海伦堡地产各方面都蛮不错的。而且当时我在网上看海伦堡地产的相关信息时,网上风评有一说一,也很不错。
本人于2017年购入9月27日签订购房合同买入海伦堡海伦春天
于2019年7月份迫于无奈被动收房
2020年3月15日入住房屋,4-5月份发现墙角起皮渗水迹象,
5月份遂联系物业修理
本人要求打压测试,但物业就是不给打压力测试,满口胡言说是泛碱,随便找了一个刷墙工人来铲墙补墙,死活不给打压。
工人只是把墙面铲掉了说凉起,过了几天我们发现渗水越来越严重,遂找物业沟通,物业丝毫不为所动,毫不作为
我们不愿意只做表面功夫,因为更本解决不了源头,遂投诉至街道办事处,政府市长电话。
政府出面协调后物业终于同意打压测试,测试后发现压力缓慢减小,说明的确是漏水。
第二天又给我随便找了一个非专业的魏民工来说修理,魏民工啥都不懂,更本不是处理漏水的专业人员,我要求要管道图纸,没有任何图纸的情况下,随便把我家地砖敲掉。
竟然发现地砖下面没有管道,
后联系物业管家竟然不予回复,我老婆又去找物业,满口搪塞“尽快处理”
可尽快处理就是物业的常用伎俩,我们一栋楼尽有统计在册的30户人家(未入住未统计的估计要60-100户)漏水,无一户处理妥当
如此敷衍了事,不把业主当人看,如此堂而皇之,视法律为无物,拿业主当猴耍,简之非人能忍。
现在家里的小孩刚一岁,正是在地上爬的时候,地上一个大坑已近严重影响到了我们的生活
按合同上来说,交房之日起,2年内管道保修,2021年5月份即将保修期过,而此问题开发商与物业沆瀣一气,采用拖字诀,非人之所为。
开发商把维修职责委托给物业,物业又说是开发商责任,如此踢皮球,简之肮脏之极,厕所之粪蛆之流。
当雪山崩塌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海伦堡开发商最终会埋葬了自己,最后祝海伦堡所有老板,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好死!!!
2019年7.20号星期六,和中介人员去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富江路与仙侠路交叉口(海伦堡售楼中心)去看楼盘,对楼盘的设计格局很喜欢,在他们的连环套路下交了定金2万元,本应一星期的同一天星期六去交付完首付,但售楼处人说:礼拜六礼拜天来,银行货款经理不上班,叫我礼拜一来。而我因为户口本不在杭州在老家广西,家里所有人都在外面务工,钥匙在妈妈萧山江南村那边,离城西也有些距离,钥匙和户口本来回邮寄,快递发配派送错误因此担隔,故礼拜二请假大早从杭州出发到了售楼处,签合同时它们的领导把他们叫走了,一个人傻傻坐在那有懵,不知道发生啥,过了一会陪同的中介来了,和他聊了几句又被售楼处叫走了,等了约半个多小时,陪同的中介回来说:售楼处的高层不打算以这个价格卖了,因此在争论,要买肯定得涨价,说我担隔了一天。(但我想说交定金签合同时也没有告知一定要户口本呀,如果告知了我肯定不签呀!)在那又等了2个多小时没有人下来,就去外面逛了逛,到下午也不见有人电话信息打给我,请假来的要上班下午就回去了,过了7、8就发了张催告涵,霸王条款的决定2万金额归它们所有,我真的很不甘心,我这么诚心诚意把资金资料准备好,是你们不愿以价格买给我,还把责任全都推在买方身上,这就是海伦堡,如果大家真的喜欢建议不要补定金,海伦堡就是一个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