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劳动纠纷仲裁的一些问题

2024-11-22 14: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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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你们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就算不是劳动局的合同,只要双方同意,都在上面签署了名字或者盖章,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就应该遵守合同上大家互相约定的条款。

其次,先分清楚你所签署的合同是什么性质,是有期限的,无固定期限的,还是完成一定任务的合同。

有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话,就让公司在辞退你之前,给予经济补偿金。按你的工作年限来算的,你的应该是一个月足额工资。

如果是完成一定任务的合同,而且是在规定时间内你完成了任务的话,劳动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公司可以不和你续签劳动合同,但也应该给予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公司不执行,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2:

首先,如果发生仲裁你们所签署的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类似以上所述情况在当今社会中比比皆是,你们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人家卸磨杀驴了,你门也没有办法。
最后,我个人意见,像这样的个人小作坊,发生了这样的事,别跟他墨迹趁早闪人吧,不要白白浪费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