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最低工资基准出台,8月1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提出最低工资基准:2007年度平均小时增加6-19日元,全国平均14日元。日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全国平均每小时673日元。这次出台的标准是把全国分成4个等级,A级有东京,神奈川,大阪等5个府县,每小时增加19日元;B级有栃木,兵库,京都等10府县,每小时增加14日元;C级有北海道,宫城等16个道县,每小时增加9-10日元;D级有青森,岩手,秋田等16个县,每小时增加6-7日元。 在刚结束的日本参议院选举中,民主党以3年内,把最低工资基准从673日元增加到1000日元,这一措施深得选民的拥护,也让民主党在这次的选举中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