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能做兼职。
根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尤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师能做家教以外的兼职,但是要注意人身安全。
各国法律一般并不禁止职工兼职,但有的情况下,企业、单位并不特别赞成本企业单位职工兼职。职工个人是否兼职,要看各种情况而定。中国有关劳动法规规定:科学研究、教学、医疗、工农业生产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聘请中、高级科学技术人员担任顾问或承担讲课、讲学、科研、设计等兼职任务。
社会背景
中国一般不实行兼职的政策 ,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 ,允许职工在完成8小时工作任务外,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允许教师、科技人员、律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并取得相应的报酬。此外,中国还有些兼职是不宜领取报酬的。如行政人员兼教学,教师兼行政职务等。
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的30年间,是不允许人们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有报酬的第二职业的。那时从事兼职被看作不安心本职工作“不务正业”是“种资本主义的自留地”。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我们国家,从事兼职才是合法的。
1.这个是肯定可以的。我不知道其他地方如何,但是即使在无锡政策很严的地方,还是有许多重点中学的教师在家里开设有偿辅导课。毕竟在校教师对于教材和应试的理解远超于校外辅导人士。2.至于家教以外的兼职,这个要看个人掌握的知识是不是除了教学以外也能符合其他领域的要求。
希望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
教室可以坐驾校以外的兼职,只要不影响正常工作就可以。教师之所以不能够做有偿家教,是因为要确保教师把最好的知识放在课堂上讲,如果有尝兼职家教,他为了体现家教的价值,会把一些知识放在课外讲,这样对学生是不公平的。
别被发现应该没事,自己私下做,最好以开小班的方式进行。一般来讲,是不让教师做家教的,但现在这也是公开的秘密了。 楼主可以看看这个http://view.news.qq.com/zt/2009/ycjj/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