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就是前一个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现在对方更改合同的实质内容,要求您去补签协议是吗?您好,实际上现在是一个新的合同,您可以拒绝签署,对于前一个合同,您可以要求对方依照前一个合同履行,如果不能履行,您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有疑问,可继续咨询,若已清楚,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