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16号文件,
第八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至第七条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价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采购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规模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鼓励对招标范围之外或者规模标准以下的项目进行招标。
所以工程设计费在50万以上的必须招投标。
全手打,望采纳
服务类项目国家规定是50万以上必须招标,一些省市的规定则是30万以上就必须招标。
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价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采购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规模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鼓励对招标范围之外或者规模标准以下的项目进行招标。
所以工程设计费在50万以上的必须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