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是由我国生产力的状况和发展要求决定。
按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有计划生产社会所需物质的制度的前提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物质极度丰富”。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这是几十年来社会主义的经验。我国现在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十分发达,实践证明绝对的公有制会制约生产力的发展,只有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并存,才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才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