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遇到一个困难希望各位高人帮忙。 我2011年10.18号和一个人签合同买设备,付了2万预付款后,对方

2025-04-15 10: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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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合同中如果没有仲裁条款,仲裁庭不受理,只能诉讼。
2、合同如果加盖公章,那么被告为公司,你说的个人应该是业务员或是授权代表,只是个代理人而已,不符合诉讼主体资格。
3、公司注销程序很严格,如果注销,需要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债权人,而且需要在报纸上公告。届时你可以向清算组主张清偿,或者直接起诉。
4、2万块钱不多,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以你公司为原告,以对方公司为被告,向你们合同上约定的管辖法院(如无约定也可向对方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建议起诉时最好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该公司的账户资金,以确保之行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