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管辖。
县初为道所辖;之后撤道制,直接隶属于省(特别行政区);之后改隶属于行政督察区、直辖市或特别行政区。1949年以后,随着行政督察区名称的变更,隶属于专区(行政督察专区)、地区或地级行政区。
县与是市辖区、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一道,作为“县级行政区”,是中国法定的二级行政区、事实上的三级行政区,由直辖市、地级行政区管辖,或由省直辖。
扩展资料:
地级市设立标准
1、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0万人以上;
2、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80%以上;
3、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
4、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
5、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级市
地级市代管县级市,县级市的确属于地级市。在地级市的相关行政区划的概念中和实际操作中,仍然会将代管的县级市纳入地级市的行政管辖范围,何况,地级市的领导级别都要比县级市领导要高半级或者一级。
由所在地级市管!
奇葩现像
县级市是省直辖的,由地级市代管,这文化太高了,是不是那个县级市距省单位太远,管理不方便委托地级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