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级工伤,主动辞职后一定能获得单位赔偿吗?

2024-11-07 11:34:0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主动辞职后可以申请一次性赔偿!
2.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6级伤残,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伤残赔偿: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级工伤为16个月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6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5%,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单位无权解除合同,是自己申请解除),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回答2:

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伤残:15个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注: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全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回答3:

一定,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按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支付保险待遇。

回答4:

1、法律规定可以的。
2、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