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我符合条件吗?

2025-03-22 0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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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意通记者经过咨询房管局得知,目前我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的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属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申请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4256元,高于3840元(不含);

  4)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35周岁(含);

  5)申请家庭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也从未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其中,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住房并未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

  此网友没有提供他的年收入情况,所以房管局工作人员也不能判断他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相关链接:

  (1)人均年收入具体包括工资中的哪几部分

  人均年收入是指申请人可支配收入。

  (2)经适房该什么时候申请

  市中心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首先要进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一旦开始组织申报补充登记时,会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关注媒体宣传,届时可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

  (3)办经适房房产证需什么费用

  1、交易手续费:由售房人交纳住宅:1.5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购房人交纳住宅:40元/件;

  3、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由购房人交纳住宅:砖混结构15.6元/平方米,框架结构16.8元/平方米;

  4、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5、印花税:按发票销售价格的万分之五征收。(由购房人交纳)。

  6、契税:由购房人交纳,详情请咨询征收机关财政局。

回答2:

收入200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