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地都可以办理。注意:不是居住地。是户籍所在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也可以在民政局当场按统一格式填写)。
在共同居住地的民政局或法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