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法确实是指强调、关心婚姻家庭关系,例如婚姻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对于家庭生产生活、家庭发展壮大、家庭延续繁衍不属于婚姻法的范围。离婚使用婚姻法不要超出婚姻法的适用范围,否则就别用婚姻法了。离婚分房子不要紧,属于家庭的房子不能分,另外也不能分同一个房子,国家不允许同一个房子被非一家人的多个人同时取得。实际上离婚应该按照结婚时的过程处理,谁为这个新家庭的建立贡献的东西还是归谁,消耗的部分忽略不计
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