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201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75.25元,3275.25X60%=1965.15元,你的工资低于1965.15元,就按1965.15元计算。
计算:1965.15X13=25547元
4、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湖北省的标准,分别为14个月和20个月的上年度武汉职工月平均工资,201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75.25元(2011年武汉职工月平均工资也快要公布了,请注意查询劳动部门)。
计算:3275.25X(14+20)=111358.50元
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单位支付。
另外,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