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的会计准则要求在年报中披露)、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般国际或区域会计准则都对财务报告有专门的独立准则。
“财务报告”从国际范围来看是较通用的术语,但是在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使用的是“财务会计报告”术语。
为了保持法规体系一致性,基本准则仍然没用“财务会计报告”术语,但同时又引入了“财务报告”术语,并指出“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从而较好解决了立足国情与国际趋同的问题。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或政府审计人员根据国家审计法规),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财务报告是由财务人员提供的报告,它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按照约定、履行了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程序后所出具的法律责任约束力的报告。
财务审计报告是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即计量,记账,核算,会计档案等会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