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孝文化是在华夏数千年历史中孕育、诞生和发展起来的。 黑格尔曾说过“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
中国传统孝文化历经了古时期的萌芽、西周的兴盛、春秋战国的转化、汉代的政治化、魏晋南北朝的深化、宋明时期的极端化直至近代的变革,是在中国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积淀而成的。
孝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文化现象,从不同的视角来审视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在当代,我们不能对其作简单的二元对立分析,而要从孝文化的历史与内涵中重新审视其当代价值。 孝作为一种社会意志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
先秦:孝道的形成与确立
在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有“率见昭考,以孝以享”之语,充分说明了孝之原始意义。人们在生产劳动,与大自然的不断斗争中,为乞求平安而进行的一种尊祖敬宗的祭祀活动。
殷商、西周是传统文化的开端和创造时期,也是孝观念的初步形成和确立时期。
殷人把祖先视为喜怒无常、令人惧怕的鬼神,他们对祖先的祭祀更多的是一种宗教意义上的祈求,并没有更多的伦理内涵。
到了西周,人们依然对祖先进行虔诚而隆重的祭祀,不过与殷人不同的是,周人对祖先的祭祀既是一种宗教行为和政治行为,又包含着浓厚的敬仰、追念等血缘亲情,是一种伦理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西周孝观念除了祭祀祖先这层含义之外,还增添了奉养父母的新意义。
祭祀祖先是贵族的特权,奉养父母作为平民的义务,使孝观念向着“子德”的方向演进,并逐渐取代祖先祭祀,成为后世孝道德主要内容。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文化开创者孔子在其思想理论中丰富和发展了孝文化的内涵,提出了“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的观点,“仁”是众德之总,而“孝弟”则又被视为众德之源、之总的“本”,其地位在整个传统理论中升到了核心,同时确立了“孝”对于所有人的道德要求的普遍性,“孝”也从此成为协调亲子关系的伦理规范,并成为古代社会宗法道德的基础。
孟子提出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观点,并指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其天下太平。”还进一步强调“事亲,事之本也”,认为尊亲、事亲是人生最大的事情。
孔孟对孝的论述,已经涉及到后世孝道的方方面面,从而确立了传统孝道的基本面貌。
汉魏隋唐:“以孝治天下”
汉代是中国帝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定型的时期,也是孝道发展历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阶段,它建立了以孝为核心的社会统治秩序,它把孝作为自己治国安民的主要精神基础。随着儒家思想体系独尊地位的确立,孝道对于维护君主权威、稳定社会等级秩序的价值更加凸显,“以孝治天下”的孝治思想也逐渐走向理论化、系统化。
《孝经》、《礼记》以及“三纲”学说集中体现了孝治理论的风貌。
孝道由家庭伦理扩展社会伦理、政治伦理,孝与忠相辅相成,成为社会思想道德体系的核心,“以孝治天下”也成为贯彻两千年帝制社会的治国纲领。
西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孝治国”的王朝,并实施了一些举措,提倡和推行孝道。
例如,除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和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外,汉代皇帝都以“孝”为谥号,称孝惠帝、孝文帝、孝武帝、孝昭帝等等,都表明了对朝廷的政治追求。
除此以外,西汉也把《孝经》列为各级各类学校必修课程,还创立了“举孝廉”的官吏选拔制度,把遵守、践行孝道与求爵取禄联系起来,这成为孝道社会化过程中最强劲的动力。
魏晋至隋唐五代七百余年,孝道观念虽然时而淡薄时而强化,但各朝统治者都坚持汉代孝道的基本精神,比如“举孝廉”作为察举的主要内容之一,一致为后世所承袭沿用,清代的“孝廉方正”仍是进宫入仕的重要途径。
其间最值得强调的就是孝道向法律领域的全面渗透,凭借法律力量推行孝道,进而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控制,这也是“以孝治天下”的重要方法。
宋元明清:孝道走向极端化、愚昧化
宋元明清时期,程朱理学成为社会正统思想,理学家认为孝道是与生俱来的、先天的伦理属性,儿子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不可违抗的,与此同时孝道的专一性、绝对性、约束性进一步增强,对父母无条件顺从成为孝道的基本要求,“父母有不慈儿子不可不孝”成为世人的普遍信念,孝道进一步沦为强化君主独裁、父权专制的工具,在实践上走向极端愚昧化。
族权的膨胀和愚孝的泛滥,就是孝道畸形发展的具体表现,如“族必有祠”、“家法伺候”等等。后来的“割股疗亲”就是愚孝发展到极致的产物,这时孝道被异化到面目全非的地步。
近代:孝道的变革与社会适应
近代社会,尤其到了晚清民初,随着中国现代化的步伐加快,西方文化的渐渐侵入,民主、自由的思想开始深入人心,人民的自觉性和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一大批文化先驱站在时代的高度,从自然人性的角度来揭露封建孝文化的专制性、绝对性,并且使孝文化融入时代的内到了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受到严厉批判的传统孝文化开始洗去尘封多年的封建专制性,转而向新型孝文化发展。
在此引导下人们的时代意识、社会意识逐渐增强,许多人冲破家庭的牢笼和羁绊,站在时代前列,以天下和社会为己任,为民族尽其大孝。比如,在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都曾以儒家忠孝道德作为动员、团结民众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精神力量和思想武器。
1939年3月12日,国防最高委员会颁布的《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及实施办法》中指出“唯忠与孝,是中华民族立国之本,五千年来先民所遗留于后代子孙之宝,当今国家危机之时,全国同胞务必竭忠尽孝,对国家尽其至忠,对民族行其大孝。”
1939年4月26日,中国共产党的《为开展国民精神总动员告全党同志书》指出“一个真正的孝子贤孙,必然是对国家民族尽忠尽责的人,这里唯一的标准,是忠于大多数与孝于大多数,而不是反忠于少数和孝于少数。违背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就不是真正的忠孝,而是忠孝的叛逆”,在这里,孝成为民族团结、兴旺的精神基础,成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
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现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到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要能够把忠孝二字讲到极点,国家便自然可以强盛。”
从历史的不断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传统孝文化在促进国家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历史上流传着许多孝敬父母,尊君爱国的动人事迹,仍为人们津津乐道、传颂不休,成为培育中华传统美德的母本。
但是,从封建社会一路走来的孝文化,毫无疑问带着封建的糟粕性,所以,和对待所有传统文化一样,对传统的孝文化,我们应该辨其真伪,学会扬弃。
古往今来,在中华大地上孝子贤孙的故事层出不穷。孝,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向为世人所推崇。作为中华优秀 传统文化的继承者与传播者,中国共产党人一直把孝文化作为 社会和谐与科学发展的基础。
至于被近代一些人诟病的《二十四孝》中“卧冰求鱼”、“郭巨埋儿”、“卖子行孝”、“割骨疗亲”等故事,不过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中后人对于“孝”的内容的一种诠释,是在特定生活条件中的一 种解说。决不能因为这些故事就认为孝是“吃人礼教”。
“二十四孝”故事作为中国古代社会孝文化的材料,在特定的历史阶段 发挥过教化的作用。它在强调孝亲至高无上的重要性时采取了某些在今天看来极端化的表达方式,其本意原为强调孝亲的至关重要,本亦无可厚非。在双亲面前躺在地上,摇着拨浪鼓, 引父母开心的做法,这同今天出钱为父母买个电视机,让父母天天能开心观看相声和戏剧的内涵意义,其实是一样的。
只是时代变化了,做法不同而已。人们自然不能够,也不应该以今天的生活方式来要求或者丑化历史上的人,不能以飞机和高铁来讥讽牛车和独轮车。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
应该如何学习?应注意认识以下几点:
首先,弘扬孝文化,需要正确领悟传统孝道的真正内涵。
众所周知,“孝”是古代中国社会的核心道德理念。“孝” 作为中国伦理观的基础,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周三代。
“孝”这个字最初见于殷墟卜辞。古文字学家说明“孝”字字形的含义, 上面一个“老”字,是老人弯腰弓背,手柱拐杖,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下面一个“子”字,表示儿子搀扶和服侍老人的形状。可见,早在中国文字初创时期,孝道已经有了明确的思想内容, 并且渗透到中国社会生活之中,成为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
其次,弘扬孝文化,要将孝的内容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当中。
当今时代,我们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百善孝为先”的“孝文化”,将有助于从社会道德方面提升和完 善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
今天的一些学校还通过让学生回家给父母洗脚、给父母端茶、主动帮助服务做家务来培育孩子的“孝心”;一些地方还通过每年评选孝子的方式来树立孝敬老人的榜样,五好家庭评选的条件之一就是要孝敬自己的老人;一些地方考察公务员时甚至还要了解他是否孝敬老人,连自己父母都不孝敬的人,是很难好好为大众服务的。
“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养料”。“孝文化”乃是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的组 成部分,弘扬“孝文化”的正确内涵就是要把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孝亲养老”、“尊老敬老”、以礼待人、与人为善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社会舆论。因此,弘扬“孝文化”就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内容。
第三,弘扬孝文化,需要青年的响应和支持力量。
当代的中国青年,有知识、有能力、有视野。他们对于中国传统国学的态度,也比以往任何时代的青年都要理性接受,都要平和开放。他们对于儒家的正统思想能够有选择性地吸收,不再迷信,也不会全盘接受。他们对于道家的、佛家的思想也不再片面地判定为“愚昧的”、“迷信的”和“落后的”东西。正因如此,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中国传统思想必将在我们这个新的时代重放光芒。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中国传统孝文化还具备信仰意义。人要有信仰,信仰是人的生存和生活的支撑,人的生存和追求,都需要有一种超越于个人生活之上的力量和目标来作为精神的寄托,否则,人在现实当中就会感到迷茫和无望,就会失去生存的要求,而且无法解脱。而传统的家族社会关系就是通过“孝”联结起来的一代代人的“生命共同体”,承担了缓解人的生死忧患和抒发生存迷茫的作用。因此,在中国,道以孝为道德之基,儒以孝为百行之本,佛以孝为至道之宗。
传统文化要求人做到的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因为只有爱父母的人,才能进一步去爱别人的父母,进而把这种爱扩展到对待身边的一切人上,最终达到一种超越了血缘关系的更广意义上的博爱。
孟子说:“唯顺于父母可以解忧。”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先哲提倡的孝道曾经被扬弃过,如今又重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孝道,并赋予其新的时代意义,使之融入当今社会的德育范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至于如何弘扬立足当代、着眼未来的孝文化,则是放在当代中华儿女面前的一个急待解决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