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运行主体质量不高。1996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将原有
的一类社、二类社和三类社调整成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大类,各自分管国际和国
内两大市场,从而形成了现有业务的水平分工体系:每一种类型的旅行社都从事产品的设
计、开发、销售到旅游接待一系列经营活动。那些人、财、物极为有限的中小旅行社,难
以保证对每个环节的充分投入,造成产品开发层次浅,技术含量低;有的甚至为节省开发
费用而“搭便车”,抄袭他人产品,或是在自身定位不明确的情况下,做市场的跟随者,
造成自身经营无特色,恶性削价竞争严重,服务质量不高。即使是像国旅、中旅等老牌大
型旅行社,也因涉猎于经营行为的每个环节,人财物过于分散而无力于自身核心竞争能力
的开发培养和规模扩张。而行业内外普遍存在的认识误区,将旅行社定义为“投资少、赚
钱快、技术含量低”的行业,从而成为一些企业建“小金库”、多角化经营或是解决下岗
、分流人员的手段,造成在资金人力上投入不足,更因观念错误而导致各种短期行为。如
此种种,使得参与市场运行的经济主体质量不高,使得我国目前旅行社业整体的小、弱、
散、差的形象成为必然。
(2)市场不规范。虽然我国旅行社业的进入管制极其严格,但由于经营过程中各项
法律法规的缺失,或是执行上的“缩水”,还有历史遗留下的浓重的政府制行为色彩,再
加上缺乏强有力的社会公众部门的监督,各种“寻租”。“搭便车”等投机现象层出不穷,
却又得不到根本的解决和合理的制裁。不规范的市场造就了小弱散差的经济运行主体,后
者反过来又用其不规范的市场操作,加剧了市场的不规范程度。
2、我国旅行社业面临的困境
(1)互联网的威胁。90年代以后,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运用,极大地缩短了
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而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商,包括批发商和零售商们,生
存受到直接威胁。除了那些自身拥有饭店、运输公司的旅行社外,绝大部分旅行社都充当
着产品设计、线路组合者的角色。在旅游者日趋成熟、个性化消费需求日益凸显的今天,
旅游者将有可能取代旅行社而自己独立完成产品的组装。旅行社如不加紧改制,重新分解
与构造职能,强化自身的专业性优势和服务功能,将会被这场技术革命所吞没。
(2)加入WTO后的威胁。入世所带给旅行社行业的,不仅仅是市场的扩大,更是竞争
范围的扩大和对手强度的提高。外方旅行社一旦进入中国,就可能会利用其客源网络和品
牌、管理优势,左右客源和接待渠道,以独揽全部利润。另外,外方旅行社优厚的薪资待
遇和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以及品牌大社的无形资产,将直接对中方旅行社造成人才威胁。
3、引入特许经营的必要性
综合来说,无论从内部因素还是从外部因素来看,我国旅行社行业都处于亟待转型、
亟待代化的关键时期。四面楚歌,却给自身蜕变带来了契机;多年来的实践运营,也积聚
了一些不可替代的行业优势。信息技术的发展确实可以取代旅游产品销售工作中的手工操
作,从而对专注于销售代理职能的小旅行社敲响了警钟;旅游者可以独立于旅行社,自己
参与路线设计,也确实能够弱化旅行社的线路设计职能。但在产品组合的专业性、多样化
和旅游信息的快速收集、综合整理方面,旅行社的知识和经验将不可取代。旅行社应该密
切注视新技术的发展并利用它来改进自己的工作,而不能坐等着被新技术推下旅游业的舞
台。在打开大门、“外敌入侵”之前,这些小弱散差的旅行社群体,更应通过兼并、并购
、重组、破产等各种手段整合资源,强化整体素质,以组建成与之抗衡的精华部队。
旅行社行业的整体优化,除了要求加入行业运行的单个经济个体素质的优化外,还需
要站在行业高度,从外部经营到内部管理再到终端服务一整套的行为调整。特许经营便是
一种较为理想的选择。这是因为:
(1)特许经营对加入本体系的单体企业要素进行的严格考核和系统管理,本身有利于
旅行社作为单体经济要素的优化。
(2)特许经营是基于各大小旅行社职能分解转型的基础之上,重构了企业价值链。
上下游企业之间通过资源共享、职能分工来重构供应商价值链、企业价值链、销售渠道价
值链和买方价值链,通过改变企业的成本结构来获得成本优势,部分地实现了企业之间互
惠互利的“共生营销”,走上专业化分工基础之上的联合道路。
(3)旅行社行业特点也与特许经营的要求相吻合:首先,与其他行业相比,旅行社
投资相对较少,固定资产占用比例小,企业更多的是靠品牌、形象、信誉、人员、管理模
式等智力资本参与竞争、实现发展,这就为特许经营提供了特许方优势资本输出的核心要
素;其次,旅游活动的移动性、分散性及服务提供的即时性,要求旅行社采用撒网式的经
营方式——管理上的标准化、一体化和业务空间上的分散性,来降低跨区域经营带来的成
本支出和可能产生的失控风险;第三,特许经营中难度最大的部分——配送体系可以被忽
略。旅游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越过了可能扼制特许经营本身优势发挥的配送环节,使
得构筑这条经营渠道的难度大大降低。由此可见,旅行社引入特许经营,是旅行社行业本
身生存的必要,也是整体优化的理想选择。
(二)特许经营的优势
一种经营模式的运行成功,必然能够给所有参与运行的经济主体带来长期稳定的利益,
这些经济主体包括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具体到旅行社,特许经营营销渠道
的建立,对处于渠道上游的经营商、中游的批发商、终端的零售商和渠道之外终极消费的
顾客来说,都会有收获。
1、经营商、批发商 首先是资金优势。作为特许人,他们可以不受资金的限制,迅速
扩张规模,打响品牌。这就解决了我国旅行社业传统的设立分社带来的资金运作上的困难
。品牌创立过程中,企业已消耗了大量资金在产品的开发、研制、投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