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未婚女子5地被结婚,涉事民政局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民政局存在监管不力的责任。
一、斗纤河南女子5地被结婚,事件的经过是什么?近日,河南一女子尚女士在民政局准备登记结婚的时候,却被告知其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期间分别与五名男子登记结婚,故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尚某当场感到不可思议,她坚决表示自己和那五名男子根本就不认识,更何况还和他们登记结婚,所以当场要求民政部门撤销她的婚姻登记,但是却被拒绝了,尚女士一气之下一纸诉状把民政部门告上了法裤游庭。 经调查,这五次登记结婚的是另一个冒名女子,而非尚某本人。这是一起违法行为,登记结婚也是无效行为,最终,尚女士的婚史会从系统中删除,民政局工作人员也会对已犯错误进行纠正和补救,维护尚女士婚姻自主的合法权益。
二、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这个事胡销销件中有什么责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本身就有核实前来登记结婚人员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的责任,但在这件事中他们却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导致尚女士多次信息被盗用,被别人冒充登记结婚5次,显然这些工作人员是失职的。
三、我们普通人在生活中应该怎么预防这种事情的发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平时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身份信息被盗用的事情,有的是因为身份证丢失或者被盗,有的则是由于在网上信息被泄露造成的。所以平时,我们尽量不在网上或者线下随便填写注册一些没必要的账号,以免自己的信息被不法之人盗用,如果有身份证丢失或被盗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去挂失、补办,不给坏人留做坏事的机会。
涉事民政局称无权撤销记录。 南通法院山粗开始或唯亮审理此案件。一审认为如东县民衫宽政存在无效行政行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删除尚某的错误婚姻登记信息。
我认为河南未婚女子5地被结婚,涉事民政局必然存在违法行为,女子明明未婚却5地被结婚,那么该女子的个人信息渗嫌纤必然已经被偷窥,个人丛仿隐者颂私也被公开,涉事民政局的这些泄露他人信息的行为绝对违法。
民政局是不存在违法行为的,但是利用女子身份的人是违法的。
涉事民政局存在违法行为扒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携备员是具有核实登记结婚人员的身份的责任,但是在这件事中他们却没能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导致此女士被别人冒充身份结婚5次,从此看来这些工作人员辩此毁都是失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