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判决死刑的犯人,在关押中要戴上脚镣。
在这过程中向最高院申报死刑核准,如果最高院核准死刑后,将下达死刑执行令。一般是中级法院在收到执行令后的五天内执行死刑。现在一般都用注射,但本题提问的是枪决执行,所以只回答枪决的问题。
执行法院收到死刑执行令后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用告诉犯人的,这样可以稳定他的情绪。
执行死刑当天早晨突然提审犯人,进行验明正身,让其在通知书上签收。有些地方还给犯人一碗姜汤面吃吃,表示人性化的最后优特一下。也有些地方会给犯人打一针镇静剂,以减轻其紧张害怕情绪。然后用警车拉到预先定好的刑场,双手被五花大邦,胸前挂着一张执行令牌,写上XX犯XXX人列刑,然后打上一个大红勾。
在法警列代排好后,由执行的法警手持手枪或步枪对准犯人的后脑勺。此时犯人一般是跪在地上的,然后由法院长对犯人问话:有没有再后遗言?如果有的话记入笔录,没有的话也写好笔记,最后命令,只听呯地一声响,人犯应声倒地。后脑勺只有一只小小的血洞,前额也只一个稍大一点的洞,血不多。之后,法医去检验人犯是否已经死亡,要是已经死亡了,他们全部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