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遇到的这种情况,经常发生。这要看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文件中,有一章叫“投标文件格式”,在这一章节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一般而言是不允许改变的,那怕是一两个字的改变,也是不允许的。因此,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人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投标人的“近三年财务状况表”格式,以投标人删除原表格中的备注做为否决投标的理由,则是不合理的。可向代理人提出质疑。2016.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