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二、《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三、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尽快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情理上应该拍卖房产 ,不过如果夫妻俩就只有这一套住房并在里面居住,应该不会拍卖的。
不过,你朋友欠债8万想不还,那是不可能的。那么点钱,还是还了吧。不然,以后的生活肯定受影响。只要有收入,就要被冻结,被执行。恶意不还的,肯定要被制裁的。8万至于吗
还有 ,不管财产是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是共同的。不管财产在谁的名下,都要被执行
这种情况先对房子进行没收,或冻结其它财产进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