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省直机关(单位)的人员,在省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中央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地(市)直属机关(单位)的人员,在地(市)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省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哪些情形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在省级机关(单位)的直属或派出机构,以及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
(2)在县以下机关(单位)工作或挂职的;
(3)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等一线岗位工作的;
(4)各级党政机关(单位)的工勤人员,以及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3、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9号)界定。
基层岗位:通常指公司、单位的组织结构中最低的一层,跟群众的联系最直接的职位。比如银行的柜员、保安等属于基层工作的工作人员,也有从事管理人员。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岗位本指军警守位的地方,也泛指职位。按照“职位”的定义,职位是组织重要的构成部分,泛指一个阶层,面更宽泛,而岗位则具体得多。职位
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大学生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所安排使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公益性岗位
由政府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
对符合条件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政策。
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大学生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所安排使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公益性岗位
由政府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
对符合条件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就是最底层的岗位
说好听点叫基层岗位,
其实就是普通岗位而已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