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事实婚姻没有履行法定的结婚程序,因而是一种违法婚姻,一般不承认其法律效力。
我国目前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即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凡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
对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应区别对待:
1.对于那些男女双方完全符合结婚条件,只是没有履行结婚手续的,可责令其补办登记,确立婚姻法律关系。
2.对于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或有违反其他婚姻实质要件的,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对事实婚姻引起的离婚纠纷,如符合婚姻实质要件,可按一般离婚纠纷处理;如调解和好的,应责令其补办登记手续;如果不符合结婚条件,则应宣布解除其同居关系,其所生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参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在法律中这样婚姻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我觉得你最好去办理结婚证,给自己一个受到法律真实的名分不是很好吗?
现在我国的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现在你们是非法同居关系,孩子是非婚子女,法律不保护这样的“婚姻”。如果因此发生的财产纠纷,法院会依法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等问题。因此,没有结婚证不算有效婚姻。
其实只要同居了以后,有了孩子也算是合法夫妻了的
这应当是事实婚姻,现在不受法律保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