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婆的情况符合广东省这个文件精神,基本上不受什么影响。但是具体到各个省份情况会有所不同,但是都会有类似的管理办法,请勿担心。只要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你老婆一样可以安心生孩子。期间的待遇不会受影响。
《关于关破企业怀孕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
穗劳社工伤〔2009〕1号
各有关单位:
******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对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经上级批准解散(以下统称“关破”),其怀孕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本次生育医疗费。具体支付办法如下:
一、用人单位在关破当月,将怀孕职工资料报所在的市、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备案时填写《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的关破企业怀孕职工名册》,同时提供:①本单位关破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②怀孕职工经区级以上医院确诊为妊娠(含孕周)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的关破企业怀孕职工名册》由市、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医保中心和怀孕职工本人各执1份。
*********。
四、番禺、花都区,增城、从化市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操作办法按各统筹区的基金收支情况自行确定。
五、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二 〇 〇 九 年 三 月 二 十 六 日
在此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支付应该继续承担的责任(产假工资和公司破产遣散补偿等)。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