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如果你弟弟的承包地是国家进行二轮土地承包(大约在1998年左右)给你弟弟发包的,村委会未经得你弟弟的同意,允许他人种树的行为违法法律规定。现在修路占地,应给你弟弟征地补偿费。但是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应该没有你家的。(如果你弟弟的土地是二轮土地承包时分得的,那么你弟弟对该承包地享有三十年的承包经营权。二轮土地承包是从1998年左右开始,我们这里的农民承包地是从1998年到2028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承包期内,任何人不得收回承包人的承包地。你也说到了,你弟弟因为病了无力耕种土地,但如果你弟弟没有主动放弃对该地的承包经营权,那么一直到二轮土地承包经营结束,你弟弟一直享有该地的权利。即使是你弟弟是主动放弃,但如果不是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村里、组里告知不再耕种土地,放弃经营权,那么也认为,你弟弟没有放弃土地的经营权。
1、发包方指的是你父母所在村组,你父母、弟弟是承包方,承包的标的,就是分得的土地。
2、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的。你弟弟和你父母一个户头,那么你父亲应该就是农户代表人,你父母、弟弟都是这个农户的成员。
3、现在村委会当然会和你说没有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书了。如果他说有,那么不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脸了吗?据我了解,国家在二轮土地承包后,没有给农户发放土地经营权证、土地承包合同这两个本本的村委会非常多,是个普遍现象,但是村委会里应该有分地的台账。
4、农村土地是以农户为单位发包的,也即是说,一个户头上有几个人就分几份地。不要管这个户头上的人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比如一个户头上有8个人,其中7个是病人,但只要是该村的成员,就有权应分得土地。
5、现在看来,你弟弟的地应该是二轮土地承包时向村组承包的地。那么你应该参考《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不要看土地管理法。
6、着重强调一下:任何人和任何组织无权以任何理由将农民的承包地收回,当然如果是农民改变了土地用途除外,比如说在耕地上面盖房之类的。
7、你弟弟因为病可能是失去了劳动能力,但村组无权收回属于他的地。
以上意见希望可以帮到你,你说的这个情况是我日常工作经常要处理的一个案件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