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一个人在2006年11月借了5万块,写了借条,说好3年还,结果他反悔

2024-11-28 17: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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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朋友这个问题简单的.
1.你从银行打款给她的单据要保留好.以免她以后不承认你已经还了款给她了.
2.你们之间约定的是三年还款,应该是到期后才行约的,她要你提前还款,你也提前还款了,你们这个借款合同就算完成.对方就该把抵押的房产证归还给你.利息也还要根据实际的借用时间进行计算,也就是不应该支付3年的利息,这是因为她要你提前还款,所以借款合同的约定已经改变了,自然利息的约定也就改变了.
3.你还款后,她还你借条没有?一定要收回借条!!!
4.你抵押给她的房产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没有?没有实际去登记的话,在她把借条还给你以后,你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去申请重新办理房产证,理由就是房产证遗失.
5.你也可以在她还你借条后,到法院起诉她返还多支付的利息和你的房产证.只是是这样要花时间.建议不采用这条.

回答2:

通过法律程序太麻烦,你可以向房产部门申请遗失重办一个
前提条件1你没有在房产部门就此项借款办理抵押登记
2你具有有效的还款证据
3就此产生的费用和耗费的时间同当地法院的办事效率相比是你所你能够承受的
其他问题1利息是你不必还的,至少不用还1万元
2保存好你的还款证据

回答3:

通过法律途径最好
本来就是她返回在先,而且你把钱还给了她
她并没有理由把房产证拖到3年以后,而且协议上没有1万元利息的事情,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

回答4:

其实很简单拉
1.向房产部门申请重办一个房产证2.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 也遇到这种问题过
我是通过诉讼的
只付了一半利息.

回答5:

拿着借条直接告她
不管你是否还了钱 都是她毁约在先
只要有借条 你这官司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