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考司考 无聊了 来讨论个法律问题 关于一个小笑话的 讨论而已 没分的 欢迎踊跃发言

2025-04-16 07:22:4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挺有意思的, 如果小偷满14周岁了 我认为是共同犯罪了,因为老王的动机就是让小偷看到!! 这是为小偷提供犯罪信息么,构成共同犯罪, 而且在共同犯罪中帮助提供信息,视为帮助犯, 但不认同是教唆犯,因为教唆犯意义是教唆没有犯罪动机的人犯罪,而小偷明显是有犯罪动机的, 所以不是教唆犯!! 你认同么?

回答2:

肯定不构成共犯。构成共犯就必须要有共同故意。王老师有过要偷隔壁家的钱了吗?没有吧。都没有共同的故意,哪来的共犯。

回答3:

算作意外收获吧,估计不能算犯罪,算变相的善意取得吗??????????????????

回答4:

楼下说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