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未取得“职工安全生产上岗证”的员工上岗。
2、严禁未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证”的员工从事特种作业。
3、严禁无操作牌操作、检修机械设备。
4、严禁无操作票对高压电器设备检修倒闸操作、无工作票在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
5、严禁工程施工为办理临时用电许可手续擅自接电源。
6、严禁未办理受限空间手续近日受限空间作业。
7、严禁进入设备(大型器皿和各类罐体等)内前不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不切断危险源,不能确保气体置换合格条件下作业。
8、严禁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手续。
9、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10、严禁不穿劳动保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
11、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
12、严禁使用氧气吹扫设备、地面及人身上的灰尘。
13、严禁在有毒有害气体设施禁区内休息、取暖。
14、严禁违反“十不吊”的规定从事起重作业。
16、严禁在市场设备运转时钻、跨、触摸、清扫、检修等。
17、严禁钻跳铁路chelhe抢铁路道口。
18、严禁随意拆除或检修后不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
19、严禁选用不标准的额定电压作为安全电压。
20、严禁违章指挥或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扩展资料:
鞍山钢铁成立于1948年12月,是新中国第一个恢复建设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和最早建成的钢铁生产基地,被誉为“新中国钢铁工业的摇篮”“共和国钢铁工业的长子”,是“鞍钢宪法”诞生的地方,是英模辈出的沃土,为新中国钢铁工业的发展壮大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目前,鞍山钢铁己形成从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到轧钢综合配套,以及焦化、耐火、动力、运输、技术研发等单位组成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具有热轧板、冷轧板、镀锌板、彩涂板、冷轧硅钢、重轨、无缝钢管、型材、建材等完整产品系列。
1、严禁未取得“职工安全生产上岗证”的员工上岗;
2、严禁未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证”的员工从事特种作业;
3、严禁无操作牌操作、检修机械设备;
4、严禁无操作票对高压电器设备检修倒闸操作、无工作票在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
5、严禁工程施工为办理临时用电许可手续擅自接电源;
6、严禁未办理受限空间手续近日受限空间作业;
7、严禁进入设备(大型器皿和各类罐体等)内前不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不切断危险源,不能确保气体置换合格条件下作业;
8、严禁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手续;
9、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10、严禁不穿劳动保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
11、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
12、严禁使用氧气吹扫设备、地面及人身上的灰尘;
13、严禁在有毒有害气体设施禁区内休息、取暖;
14、严禁违反“十不吊”的规定从事起重作业;
16、严禁在市场设备运转时钻、跨、触摸、清扫、检修等;
17、严禁钻跳铁路chelhe抢铁路道口;
18、严禁随意拆除或检修后不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
19、严禁选用不标准的额定电压作为安全电压;
20、严禁违章指挥或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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