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未认证发票,需要购买方出一个发票拒收证明,说明退回发票的理由,然后销售方在防伪开票系统中填写一份红字发票申请单,导出一从电子版的,打印两份纸质的,盖上销售方财务专用章到和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通知单》,税务机关审批通过并盖章后,企业可以凭以开具红字发票。次月退回未认证发票的,可以没有拒收证明,在申请红字发票时选择“发票未交付购买方”也行,这个只有次月可以,中间隔月的这个理由就不能审批了。已经认证的发票,只有购买方可以到主管税务局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销售方不可以申请。销售方取得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之后才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1、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填开申请表,录入原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打回车键原发票数据会自动产生,然后用纸质打印出来,盖上单位公章。
2、带上公章、开具红字发票申请表、及原发票复印件、原件去当地国税办税大厅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发票证明单。
3、拿到开具红字发票证明单后,就可以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了,应注意负数发票内容应与原发票一致,如不属于退货原因还需要正确填开相应的蓝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