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中国大陆行货版iphone手机分为电信版和联通版,移动销售的应该是联通版袜行弊,可以使用所有联通卡的。
您办理的应该是合约机,带氏在合约期内分离使用会导致赠送的话费无法返还的。合约期过后完告族全可以使用联通手机卡。
呵呵,又一个没后福的塞翁!
请注意当时签的那份三方合同当中的以下条款:
1、 每个月乙方必须保证一次性存入话费的手机号码和所获得的手机之间每月存在1次以上的本地成功对应通话记录,并产生实际话费,一旦机卡分离使用,次月甲方将停止特种预存话费的转入。
2、 在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维修换机、换板情况,须在当月凭有效的售后维修工单到甲方的营业厅内更换手机串号,才能按协议规定每月转入话费,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售后工单或延误手机串码更换时间造成话费未及时转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 如果乙方手机损坏、丢失,系统将不再向乙方手机号码转入相关话费。
这是一个消费陷阱,而你恰恰就掉进了这个陷阱。移动公司用很有吸引力的活动诱导你参与,你看话费是你的,还白送你一部手机,而且不是谁想参加就能参加的(参加活动的手机卡号是中国移动的,而且是使用达数年以上的)移动公司是个大公司,人才是车载斗量,搜州他们摸摸膝盖都能猜到:凡参加活动的人大多不会去真的看合同,即使看了也未必看得懂。(反正如果不仔细研究一番也是看不懂的。)我现在囊括一下其中的陷阱,并不是正对你的iphone4,还有其他的高中低档次的手机。
陷阱一:由于参与此活动的都是中国移动的长期用户,不会因为没有手机而急需赠送手机来用,所以就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手机档次问题,第二,有些以通迅或邮件为主的,新机用起来也不会太习惯,所以很大一部份人就会产生机卡分离的情况,那么对不起,按合同规定办理。钱没了!
陷阱二:你用了我的赠品即手机,对不起,你这手机既不能损坏,也不能丢失。丢失了,那对不起,合同约定,钱没啦!
陷阱三:手机坏了,我修一修不行吗?可以呀,返漏渣但必须在当月持有效维修工单,到移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什么是有效工单,那解释权在甲方即中国移动手中。反正我想了想,如果这赠品手机坏了,基本上,也就是三个字:钱没啦!
对不起,基本上就意味着钱没啦!
如果说这事霸王条款,那么就告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
第一、 乙方向甲方(移动公司)交纳了预存话费,乙方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甲方(移动公司)收取了乙方预存话费就应该提供相应的服务。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就应该返还相应的话费。
第二、 甲方(移动公司)和丙方(手机经销商)之间的合同是什么,如何履行?乙方不得而知,和乙方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丙方的手机是以甲方的赠品出现的。
第三、 对于赠品是否使用,如何使用,乙方有选择的权利,甲丙两方无权干涉。机卡绑定使用,本身漏悄就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第四、 手机损坏了,手机丢失了,乙方的财产已经受到了损失。但对不起,按合同约定,甲方(移动公司)在你的财产损失基础上有权利再让你损失一块。移动公司把此条款称为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连手机损坏和丢失的权利都被剥夺了。乙方还有权利可以享有吗?
说到这儿,就是你把话费交给甲方(移动公司)了,把丙方(商家或营业厅)的手机拿走了。用移动公司的卡在消费,手机用与不用,怎么用,丙方并没有损失。那么甲方和丙方把所有的好处都留给自己,而让乙方承担得诸多不确定因素。比如机卡分离也不行,手机坏了也不行,手机丢了更不行呢?
甲方和丙方提供格式合同,过度地保护自己,而加重乙方的负担,这就是不平等条约或说是霸王条款,是《合同法》规定的无效行为。
但如果考虑诉讼成本,时间和精力,你还真得好好想一想!
陷阱四:刚才说了,移动公司的人才太多了。他们早就算定,虽然合同无效,但为几百元钱去打官司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笑纳每个人几百元,几亿用户中,有那么几百上千个,知道移动公司为什么财大气粗了吧?
提醒人们:一些小便宜,后面可能有大陷阱。像中国移动公司这样的国有大公司尚且如此,那些拿不出手的小公司或野鸡公司,就更不靠谱了。
不轿蔽管是联通还是移闭卖州动预存话费配如送的iphone4都是可以使用联通或移动的手机卡的,只是因为参加了相应的活动需要机卡匹配
您好,不可以使用,在合约期内换卡可能会影响您的话费返还,您可以拨打您的客服电话咨询。
移动没有预存话费送iphone4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