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和地铁允许带蔬菜和肉类上车,蔬菜和肉类不是禁止携带物品。
一、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包括:
1、请勿携带手枪、步枪等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携带枪支子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等有关枪支管理规定。
2、请勿携带爆破剂、发爆器等爆炸物品类。
3、请勿携带菜刀、餐刀等器具。
4、请勿携带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易爆物品。
5、请勿携带氢氧化钾、蓄电池等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包括《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6、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7、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二、以广州市为例,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物品:
(一)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1、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3、其他枪支:钢珠枪、道具枪、发令枪等;
4、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
1、弹药。
2、爆破器材。
3、烟火制品。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
1、管制刀具。
2、其他器具: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弓、弩、防卫喷雾器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1、高压气体容器。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
5、自燃物品。
6、遇湿易燃物品。
7、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五)毒害品:氰化物、砒霜、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毒害品。
(六)腐蚀性物品:盐酸、氢氧化钠、汞(水银)、氢氧化钾、硫酸、硝酸、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蚀品。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传染病病原体: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等。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中规定:
第五十条 对旅客随身携带品应动员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面,并做到平稳牢固,不妨碍其他旅客乘坐或通行。
对旅客按《客规》规定携带少量带有危险性质的物品或佩带枪支、子弹乘车时,应告之妥善保管,避免发生意外。
第五十一条 发现旅客违章携带物品(包括几人同时携带一件超重或超大物品)时,在车站,应拒绝进站或动员旅客办理托运;对已带入车内的,应补收运费,妥善安排,必要时可放入行李车内。
对已带入车内的猫、狗、猴等宠物,应安排在列车通过台由旅客自己照看,宠物发生意外或伤害其他旅客时,由携带者负责。
第五十二条 对违章携带的物品补收运费时,一律填写客运运价杂费收据,注明日期、发到站、车次、事由、件数、重量。具体处理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区别不同的违章情况,妥善处理。对携带品超重不足5千克时,应免收运费。
第五十三条 三等及其以上车站应设携带品暂存处。暂存处应公布收费标准和注意事项。暂存物品需包装良好,箱袋必须加锁,包装不良的,不予存放。办理暂存手续时,必须填写暂存票,注明品名、包装、日期、件数等。提取时还应注明提取日期、寄存日数和核收款额,并在暂存票乙票上加盖戳记后交给旅客。暂存票应按顺号装订,保管一年。
参考资料来源:铁路客户服务中心-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乘客运输安全检查的通告
高铁和地铁对包装好的蔬菜和肉类只限制重量和体积。少量是可以带上车的。
高铁和地铁对包装好的蔬菜和肉类只限制重量和体积。
只要不是危险品 应该都可以 但要包好 不要弄得车厢里到处都是
可以的,只要不是危险品应该都可以但要包好不要弄得车厢里到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