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面层沥青混合料的碾压要求如下:
沥青混合料的碾压严格按试验段确定的碾压组合、碾压程序、碾压遍数进行。碾压分初压、复压、终压三阶段。初压温度不低于140℃,终压温度不低于80℃,并在沥青混合料不开裂、不推移的情况下,尽可能的进行高温作业碾压,以提高压实度和压实效果。
初压在混合料摊铺后较高温度下进行,采用双缸轮KD130压路机静压,混合料温度不低于140℃,速度为1.5-2km/h。
复压紧接在初压后进行,采用双缸轮KD130压路机碾压,直至达到要求压实度并无明显轮迹,复压温度不低于90℃,双缸轮压路机速度为4-5km/h。
终压紧接复压后进行,采用胶轮压路机,碾压完毕无轮迹,碾压终了温度不低于80℃,速度为2-3km/h。
压路机起动、停止时减速缓慢进行,每次由未压端折回的位置呈齿形,控制碾压路线及碾压方向,避免混合料发生推移。压路机不在尚未冷却的路段上转向、调头或停车等候;振动压路机在已成型的路面上行驶时关闭振动。
压路机从外侧向中心、由低向高碾压,相邻碾压带重叠1/3-1/2轮宽,压完全幅为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