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外埠入长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工商注册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据的企业经营业绩证明 主要内容:企业自然状况、企业成立以来开发业绩、近三年开发项目实施情况、公司有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行为、公司是否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原件且信息真实准确。)
2.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3.一般情况需提供:外埠企业入长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登记表(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4.一般情况需提供:在吉林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负责人劳动合同、身份证明 工程技术、财务、销售、统计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明、任职文件、聘用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5.一般情况需提供: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