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的不会,假定仲裁的确是合理、合法的;二班的说不定,可能会要求重新仲裁,也可能会直接裁决。
但是,从逻辑上说,不会基于现在的伤情变化而改变过去的工伤鉴定。就好象不会因为你现在的伤情恶化而改变以前的工伤鉴定是一样的。当然,不排除那些显然的错误鉴定,那个是改错,也不是重新鉴定。
这个理由你也可以在法庭或仲裁庭上主张,若重新鉴定,伤情“恶化”了,该如何?这个恶化,是当作没有过去预期的好。这个你是可旁斗以坚持的,对方没有证据支持他的“伤情变化”诉求,他也没有证据表明你运银磨现有的工伤鉴定是假的,在这个前提下,他没有理由要求搏运重新做工伤鉴定的。如果坚持做这个,并且法庭也支持的话,你也反诉追加精神损失赔偿,表明这些年来为了康复你受的痛苦远远没有被补偿,把吃苦受罪的事实用来证明,人应该在这样的状态下生活的吗?
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但是不并意味拆神着法院要依照劳动仲裁的裁决旅大亏审理案件,两个是独立的程序,所以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如果单位要求进行劳动能力复查,法院一仿答般是允许的。
可以
次序颠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