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驾没系安全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 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乘坐公共汽车和公路客运汽车,在停靠站或者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二)不得有强迫驾驶人违法驾驶、与驾驶人闲谈嬉闹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三)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搭乘车辆或者堆放物品;
(四)乘坐附载作业人员的货车时,不得站立或者坐在车厢栏板上;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时,应当在驾驶人座后正向骑坐。
第六十条 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二)机动车行驶中,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
(三)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按规定系戴头盔或者非正向骑坐的;
(四)携带危险物品的。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拍的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2、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3、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司机不系安全带扣2分,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扣分但要处于20以上200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1、公安部1992年11月15日发布《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知》,规定上路行驶的小型客车驾驶人和前排乘车人必须使用安全带,并于1993年7月1日起生效。8月1日后,凡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或乘车人,一律处以警告或者5元罚款。
2、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乘车人没有系安全带,可被处以20元的罚款。北京交管部门将强力整治司机和乘客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条例,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并记2分。
3、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在 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作了这样的规定:一、使用安全带,并保持齐备、完好;二、提醒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我国香港法律规定,乘坐出租车包括后座 如不使用安全带最高罚款5000港元及入狱三个月。
4、在使用座椅安全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经常检查座椅安全带的技术状态,如发现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座椅旁边地板上所有固定座椅安全带的螺栓都应按规定拧紧,螺栓周围应涂上密封胶。
(2)要正确佩戴。三点式腰部安全带应系得尽可能低些,系在髋部,不要系在腰部;肩部安全带不能放在胳膊下面,应斜挂胸前。安全带只能一个人使用,严禁双人共用。不要将安全带扭曲使用。
(3)不要让安全带压在坚硬的或易碎的物体上,比如,衣服里的眼镜、钢笔或钥匙等;也不要让安全带与锋利的刃器磨擦,以免损伤安全带;不要让座靠背过于倾斜,否则安全带将不能正确地伸长和收卷;座椅上无人时,要将安全带送加卷收器中,以免在紧急制动时扣舌撞击在其它物体上。
参考资料:中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 20 元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依当地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行为处罚标准依据以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四项规定
规定行人、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20 元罚款:
(四)乘车人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温馨提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体实施规定各地存在差异,详情请查看当地相关规定。
以上资料来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