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妻子带来的女儿算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2025-03-22 14:34:1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小明的爸爸与继女形成事实抚养关系,那么她的继承顺序是和小明一样的。
至于小明的生母,因她与小明的爸爸离婚后,就是完全独立的两个个体,所以小明的生母是无权继承前夫遗产的。
小明的爸爸过世后,如果他在生前并未留下任何遗嘱的,那么属于他名下的财产将在过世之日起成为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分):他的合法妻子(现任妻子),他的儿女(小明及继女),他的父母(如果还在世的话)共同继承。

回答2: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小明,小明继母、继母女儿;小明的亲生母亲和其父亲已经离婚,不再享有遗产继承权;根据我过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自己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母作为小明爸爸的配偶,理所当然享有财产继承权。

回答3:

当然是选:C。
因为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但在继承遗嘱中,法定继承人范围可以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注意: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

回答4:

这个信息不全,要看后妈的女儿有没有写到小明爸爸的户口本上,如果他们形成了现实的抚养关系或者扶养关系,那么就属于父女关系,则后妈的女儿也算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否则就要选D。

回答5:

小明和他继母和她女儿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