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申请时说明书如何撰写
说明书是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最基本的文件,它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申请人在权利要求书中要求保护的,只能是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内容。因而说明书必 须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并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否则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就难以确定,由此可能导致专利申 请被驳回或者被宣告无效的后果。
说明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对发明创造的内容作出说明的文件。
《专利法》第26条规定,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向专利局提交说明书,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要的时候,说明书还应当有附图。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和顺序撰写:(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2)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3)就申请人所知,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目的;(5)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并且能够达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目的;(6)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背景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有益效益;(7)有附图的,应当有图面说明;(8) 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最好方式,在适当的情况下,应当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应当按照上述规 定的方式和顺序撰写说明书,除非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用其他方式或者顺序撰写能节约说明书的篇幅,并使他人能更好地理解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发明或者 实用新型说明书中不得使用“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类的引用语,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语。
(1)说明书中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的描述务必做到清楚、完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确实能够据以实现该发明创造。
(2)说明书的写作应符合注意事项中所列各项要求。
二、说明书撰写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提交说明书,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
二、说明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整齐清晰、黑色,符合制版要求,字高在0.3厘米至0.4厘米之间,行距在0.3厘米至0.4厘米之间。说明书首页用此页,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纸张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须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格式规范:
一、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说明书,一式一份。
二、说明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呈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在3.5毫米至4.5毫米之间,行距在2.5毫米至3.5毫米之间。说明书首页用此页,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页边距:左侧和顶部各25毫米,右侧和底部各15毫米。
三、说明书第一页第一行应当写明发明创造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并左右居中。发明创造名称与说明书正文之间应当空一行。说明书格式上应当包括下列五个部分,并且在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
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发明内容
附图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说明书无附图的,说明书文字部分不包括附图说明及其相应的标题。说明书文字部分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或者表格,但不得有插图。
四、涉及核苷酸或氨基酸的申请,应当将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并单独编写页码。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的同时提交与该序列表相一致的光盘或软盘,该光盘或软盘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规定。
五、说明书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位置顺序编写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