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骨折,现对方不满意保险赔付,要起诉?

2024-11-23 05: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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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骨折的,对于其所受的伤害,应当先由交强险和商业险在各自的赔付限额内支付;不足的部分,如果肇事者负全责的,则应当由肇事者承担剩下全部损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这个很简单,对方起诉的话肯定起诉你,到时候你再把保险公司拖进来,这样一次性解决问题。